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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答:财产清查后,如果实存数与账存数一致,账实相符,不必进行会计处理。
2、如果实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,会出现两种情况:当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时,称为盘盈;当实存数小于账存数时,称为盘亏。
3、实存数虽与账存数一致,但实存的财产物资有质量问题,不能接正常的财产物资使用的,称为毁损。
4、不论盘盈、盘亏还是毁损,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,调整账存数,使账存数与实存数一致,保证账实相符。
5、盘盈时调增账存数,使其与实存数一致;盘亏或毁损时调减账存数,使其与实存数一致。
6、为了核算和监督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情况,企业需设置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账户。
7、该账户的借方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亏、毁损的金额,待盘亏、毁损的原因查明并经审批后,再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有关账户的借方;该账户的贷方用来登记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盈的金额,待盘盈的原因查明并经审批后,再从该账户的借方转入有关账户的贷方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账户下设置:“待处理流动财产损溢”和“待处理固定财产损溢”两个明细分类账户,分别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损益进行核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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